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4-28 03:41:30 来源:雷电竞下载APP官网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177030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为一家专门干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存储控制芯片与解决方案的创新研发。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于闪存主控芯片设计、研发,存储模组产品应用方案的开发、优化,以及存储模组产品的销售。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形成了自主可控的主控芯片研发核心技术。同时,企业具有固件解决方案以及量产优化工具核心技术。在此基础上,结合产品方案设计、存储模组测试、供应链管理和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了完善的存储解决方案,高效实现存储颗粒的数据管理和应用性能提升,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共同成长。
公司从芯片底层算法开发到终端应用适配,从供应链管理到产品全生命周期支持,向客户提供一站式、全链路存储解决方案。公司产品线涵盖固态硬盘、嵌入式存储、内存条及移动存储四大系列,已大范围的应用于车载电子、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手机、平板、安防监控等多元应用场景。基于存储介质研究,固件开发平台、自研测试装备和算法软件,公司存储产品实现晶圆颗粒与特定应用场景的敏捷适配,保障数据存储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兼容性,持续为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定制化、高品质、高性能的存储产品和解决方案。
公司的存储业务均系基于存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闪存主控芯片的设计、研发为差异化核心竞争力,结合固件方案及量产工具开发、存储模组测试和供应链管理等形成完善的存储解决方案,公司目前研发量产了多款存储主控芯片,最终通过存储模组产品形式实现销售。
在“聚焦存储”战略指导下,公司逐渐完备存储产品矩阵,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与应用场景,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固态硬盘、嵌入式存储、内存条和移动存储在内多条存储产品线。在消费级市场,公司通过自研主控、自建测试与生产线,形成具有较超高的性价比的标准化移动存储、固态硬盘、内存条等存储产品;在商规级、工规级、车规级与企业级应用领域,公司聚焦场景需求,灵活、高效调整主控与固件方案,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定制化的存储解决方案。
固态硬盘使用固态存储芯片阵列制成,它的出现满足了大容量存储应用场景需求,被大范围的应用于PC、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控、安防、网络终端、医疗、航天、军工等诸多领域。
公司目前拥有2.5 inch、SATA、M.2、U.2等形态的SSD系列新产品,除SATA接口外,M.2支持SATA3、PCIe两种协议接口。产品采用原厂提供的优质NAND Flash资源,结合定制化高性能主控和自主固件,在保证兼容性和稳定能力的同时,也可实现各类客制化需求。
固态硬盘能够明显提升台式机、笔记本等个人和商用电脑的性能,在企业级、服务器系统和数据中心等应用领域更能展现其强大性能。AI浪潮下,公司正加快向高容量、高性能固态硬盘产品拓展,重点聚焦于QLC NAND应用与企业级SSD两大方向。针对前者,公司前瞻性地布局相关关键技术,包括针对QLC NAND介质特性开发的新一代纠错算法、压缩技术、低功耗设计等,且公司新一代主控均高效支持QLC NAND,实现QLC产品在传输速度、耐用性上有效提升。目前,公司已具备了成熟的QLC NAND商业应用能力,并已经实现量产销售。企业级SSD方面,公司依托优秀的企业级研发和测试团队,通过系统的硬件工程设计、创新的固件算法优化、深度的介质应用挖掘等方式,在满足产品性能、可靠性、QoS等指标的同时,持续为客户提供增值特性服务。面对国产化趋势,公司将发挥技术优势,加快国产化平台认证导入进程,助力SSD国产化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高性能应用领域,推出了M.2 2280 NVMe PCIe 5.0 x4 SSD,顺序读写性能达到14100/12200MB/s,容量规格设定为1TB-8TB,明显降低数据传输的延迟,内置智能电源管理模块,确保在高性能运行的同时保持低功耗和高稳定性,广泛支持AI+技术,满足大数据、云计算和高性能计算的存储需求。公司正在快速推进产品研制与客户验证工作,目前已给多家云服务公司进行送样,部分产品已顺利通过客户验证并成功导入。
报告期内,搭载公司自研SATA SSD主控芯片的固态硬盘模组产品完成了初步调试工作,正在加快产品导入与客户导入工作。公司同步推进搭载该自研主控的工规级SSD产品研究开发,并已全面推向市场。在工规级固态硬盘产品矩阵构建上,公司形成了覆盖SATA III、PCIe 3.0/4.0等主流接口,以及2.5寸、mSATA、M.2等多元形态的全场景产品布局,可适配工控机、服务器、嵌入式设备等多样化硬件平台,实现从32GB到8TB的全容量段覆盖,满足多种工业场景的存储容量需求。
面对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智慧交通、能源电力、网络通信等战略领域的高价值工控市场,公司聚焦工业级存储的严苛要求,推出定制化行业解决方案。该方案以“主控芯片+固件算法+定制服务”的全栈技术架构为核心,在具备宽温、抗硫化、防尘、抗冲击、抗压等工业级核心性能指标的基础上,针对细分场景需求提供差异化技术上的支持:例如为边缘计算设备定制低延迟、高耐久的存储方案,确保数据实时处理的响应速度与长期擦写寿命;为5G基站、电力监控设备开发抗电磁干扰、长寿命的存储方案,保障复杂电磁环境下的稳定运行。通过深度理解工业客户在可靠性、稳定性与定制化方面的核心诉求,公司构建了从单一硬件到系统级的全链条解决方案能力,形成技术壁垒鲜明的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高速PCIe固态硬盘销售规模同比提升979%,2TB以上高容量固态硬盘销售规模快速提升,面对AI浪潮,公司正在布局更高端的PCIe SSD存储解决方案,在接口速度、性能优化、数据分层、纠错能力与寿命管理等方面持续优化。
嵌入式存储大范围的应用于智能终端,如智能手机、平板、智能电视、机顶盒等,近年随只能网联汽车蒸蒸日上,无人驾驶辅助系统(ADAS)、智能车载娱乐系统(IVI)、行车记录仪(DASH-CAM)、增强现实/虚拟现实设备、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设备也成为嵌入式存储的主战场。
公司目前嵌入式存储产品线已经布局车规、工规、商规,并开发了高耐久特性产品。面向差异化市场,采用包括eMMC 5.1在内的主流协议标准,以丰富的闪存及主控方案搭配,深入分析应用场景需求,以实现市场成本与性能的均衡匹配,针对高速、大容量的应用,特别是端侧AI应用场景,公司推出了多款LPDDR、UFS产品并一直在优化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eMMC存储产品通过主流5G通讯方案商紫光展锐新一代芯片移动平台的产品认证许可,可应用于其主流5GECO的高端存储芯片,在5G智能终端、物联网领域应用中取得重大的市场拓展。同时,公司新拓展了LPDDR产品线,规划覆盖了LPDDR4X、LPDDR5系列规格产品线X已经具备量产能力并有产品样品用于客户送样。公司也在积极推动自研嵌入式存储主控,助力嵌入式存储产品的国产化进程和自主可控水平,为我国的数据信息安全贡献力量。
公司2023年以来持续加强嵌入式存储研发与业务团队建设,并加快消费电子与工控领域的拓展。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通过完善的供应链管理,确保稳定供应的同时,为客户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在工业级存储领域,公司产品矩阵已经涵盖eMMC、UFS、LPDDR等核心品类,针对工业应用的严苛环境特性,同样完成了宽温域适应性、抗硫化设计、定制化固件优化等关键技术升级,确保在电力设施、网络安全设备、数据通信设施等高可靠性要求场景下实现7×24小时稳定运行。产品设计最大限度地考虑工业级应用的复杂性,通过优化存储颗粒控制算法与硬件电路布局,有效提升数据读写的一致性与抗干扰的能力,满足工业终端设备在高温、高湿、强振动等极端条件下的长期可靠存储需求。
内存条大范围的应用于个人电脑、服务器、工作站、商用终端等设备,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个人电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器对高速、大容量内存的需求日益增长。
公司目前已经组建了内存条产品线相关团队,并规划了覆盖 DDR3、DDR4 及 DDR5 系列规格,主要类型分为LPCAMM2、CAMM2、RDIMM、SODIMM和UDIMM等。为快速实现高质量产品的批量交付,公司内存业务与开发团队在高效完成产品设计与方案开发的同时,着手研发并部署了内存产品测试设备,保障产品可靠性与兼容性,依托现有客户资源实现市场快速突破。针对AI应用与工控场景,研发团队不仅在硬件设计上改进散热设计、添加电源管理系统,快速跟进新型外型尺寸与接口,更基于自研固件技术实现数据加密、错误校正码、温度管理、自适应电压调节、数据完整性保护、动态频率调整等功能。公司内存产品线已经依托自主研发的固件算法优化与硬件协同设计能力,形成从芯片选型到终端适配的全栈技术闭环,未来将持续拓展 LPCAMM2 等新品,强化存储性能与服务的品质(QoS)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级内存慢慢的开始量产出货,并加快行业客户、品牌计算机显示终端产品送样与验证工作。同时,公司最新推出了包括SO-DIMM、U-DIMM、RDIMM、CSODIMM、CUDIMM和LPCAMM2、CAMM2等系列内存模组产品,兼容主流CPU平台与操作系统,并配套了全流程自动化测试量产工具,为应对复杂计算挑战提供高效稳定的人工智能存储方案。
移动存储作为传统存储类型,因其技术成熟且具有低功耗、低成本等特点,在数据备份、文件传输、移动终端等场景大量应用。而随着存储原厂晶圆制造技术快速迭代,存储密度逐步的提升,移动存储也迎来更多应用场景落地机会,特别是在视频监控、工业控制等一直增长的细致划分领域。为针对不间断录制环境下高写入存储需求,公司新一代SD卡主控芯片采用创新架构设计,支持144/176层乃至更高层的3D TLC/QLC NAND,支持4K LDPC技术与ONFI 4.0协议,通过优化的固件方案与智能算法,实现写放大比降低和动态磨损平衡,提升产品兼容性与耐久性,该芯片还内置了 S.M.A.R.T 健康监测系统,采用低功耗设计,支持生产环境下的预测性维护与能耗管理,全面满足工业级存储的可靠性与能效要求。
存储卡是一种利用闪存技术存储数据信息的存储器,其尺寸小巧,外形多为卡片形式,主要使用在于手机、GPS设备、数码相机、无人机、安防摄像头、智能音箱、电子游戏机等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中作为存储介质。此外,公司进一步开发了工规级、商规级存储卡产品,及产品具有宽温和高耐久特性,可适用于车载监控、行车记录仪、中控导航、灾备盒、部标机等对产品稳定性要求比较高的复杂环境。
公司存储解决方案广泛支持长江存储、三星电子、海力士、美光等各家存储原厂的相关存储晶圆产品,并高效实现对NAND Flash存储颗粒的数据管理和应用性能提升,进一步扩展存储卡模组产品的兼容性、提高存储卡的读写速度、稳定性以及降低整机产品功耗等。
报告期内,搭载公司新一代自研SD6.0存储卡主控芯片的存储模组已完成产品研究开发,目前客户送样和产品验证工作进展顺利,公司未来将加快实现搭载自研主控存储模组的客户导入与批量出货。
存储盘(U盘)是一种通过USB接口进行数据传输,利用NAND Flash存储芯片进行存储的可移动数据存储装置,目前慢慢的变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移动存储介质之一。公司存储盘模组产品方案具备比较好的性能和成本优势以及广泛地支持三星电子、铠侠、西部数据、海力士、长江存储等各家存储原厂的相关存储晶圆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USB/Type-C双头高速存储盘产品USSD,采用最新SSD级别主控芯片,最高读写速度超过1000MB/s,可以直连电脑主板、迷你机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手机等电子设备,满足高速、高容、便捷移动的存储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了移动存储产品的车规级、工规级产品应用,在车载电子、行车记录仪、工控设备等领域实现了规模销售。
注:2022年、2023年基本每股盈利、稀释每股盈利已按照除权后的股本重新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租赁新物业投资建设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福田)存储产品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租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四路中厨6号综合厂房第1-7层用于建设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福田)存储产品产业基地项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2023年,公司福田分公司已由原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霆路387号1栋3层、4层、5层整体搬迁至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上林社区八卦四路14号中厨6号综合厂房101第1-7层。目前主体装修及安装工程已完成,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已经正式投入运营,贯穿原材料检验、测试、SMT、封装等多环节;新增扩产生产及测试设备在陆续交付、安装过程中。目前项目已先后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成熟度(CMMM)三级评估、通过IECQ QC080000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BSCI社会责任体系认证、ESD静电防护管理体系认证,用卓越的品质提升客户满意程度,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对以上文件进行了修订,并披露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对相关文件再次进行了二次修订,并披露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2024年8月6日,公司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会议,对相关文件再次进行了三次修订,并披露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4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公开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4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8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这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后续公司将在12个月内严格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次发行。
2024年12月24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经深交所备案通过。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2.90万元(全部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打理财产的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成立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DDKNUL72,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0号楼5层101,负责人陶立平,一般营业范围项目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成立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8MADP53FT1B,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文路868号闻涛新生大厦1幢10层1001室,负责人陶立平,一般营业范围项目为: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成立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沙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4MAE5L7YU2A,地址为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总部大楼606室,负责人陶立平,一般营业范围项目为: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营销售卖;集成电路设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于发布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3,247,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26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完成《公司章程》的修改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7,512,976元。
(2)2024年6月20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票完成登记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73,25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7,512,976元变更为人民币147,586,231元。
2024年10月14日,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完成登记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1,114,7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7,586,231元变更为人民币148,700,931元。
2024年11月21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股票完成登记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43,95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8,700,931元变更为人民币148,744,884元。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离职人员已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1,82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48,744,884元变更为人民币148,743,064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本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并于2025年1月23日上市。本次登记上市股份数共13,029,608股,这次发行新增股票登记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人民币148,743,064元变更为人民币161,772,672元。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已根据上述变更事项,及时向深圳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深圳市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套,发行价格为11.25元/股,公司认购680,851股,缴款金额7,659,573.75元。联芸科技股票已于2024年11月29日于科创板上市,公司所认购的股票自联芸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限售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1月取得深圳海关颁发的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AEO认证是中国海关对企业信用管理的最高等级认证,被誉为开展国际贸易的“金字招牌”,AEO企业可享受互认国家双方海关的“国际最认可、国内最优惠、通关最便利”等多维度优惠措施,公司全球通关效率再提速。公司将以通过AEO认证为契机,依托高效的内控体系,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与运营效率,提升国际物流效率,优化供应链体系,为全球客户提供了更高效、更可靠的全球交付服务。
(1)2022年08月2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HTZ442008040QTLX2022N029号的《综合融资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2)2023年01月1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交银深德明利2023固字01号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授信总额度为16,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8,696.63万元。
(3)2023年04月25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7300LK23C5AMDC号的《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授信额度为15,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4)2023年06月1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89号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8,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5)2023年06月19日,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东银(0019)2023年额度贷字第046336号的《循环额度贷款合同》,授信额度为15,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李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制股权的人配偶田华为此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同意李虎为此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愿与李虎共同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等有关规定法律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6)2023年06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3圳中银华额协字第0093号的《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11,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7)2023年06月25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584900)浙商银综授字(2023)第00009号的《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1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8)2023年07月24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SZ36(融资)20230008号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9)2023年07月26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签订了编号为PSBCSZ05-YYT202307260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5,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10)2023年08月02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3)深银综授额字第001014号的《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9,4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11)2023年08月14日,公司与深圳市中小担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深中小贷(2023)年借字(0287)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5,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此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此外公司质押了以下5个发明专利:①一种命令超时处理方法及系统(专利号为ZL0.4)、②基于爬山算法的触控屏抗干扰方法、触控装置及移动终端(专利号为ZL0.4)、③一种数据存储方法及存储器(专利号为ZL9.7)、④一种基于区域镜像的角落触控识别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专利号为ZL8.3)、⑤一种用于大尺寸触摸屏的触摸屏传感器及触摸识别方法(专利号为ZL8.6),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12)2023年08月1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BC7号的《融资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15,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13)2023年08月23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HET800000019号的《借款合同》、编号为深字2023年贸金025号的《贸易金融授信业务总协议》,授信总额度为3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14)2023年09月2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ZH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总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15)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SX231222380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总额度为1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
(16)2024年03月2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编号为74号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8,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流贷2,550.00万,银承645.72万元。
(17)2024年03月2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交银深德明利2024综字01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总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7,800.00万元。
(18)2024年03月2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中德明利授信字(2024)第001号的《额度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2,000.00万元。
(19)2024年04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4深银观澜综字第0004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3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9,800.00万元。
(20)2024年04月29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续期了编号为07300LK23C5AMDC号的《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9,920.00万元。
(21)2024年05月1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914547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22)2024年05月23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华银(2024)深综字(深圳湾)第0523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15,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5,000.00万元。
(23)2024年06月25日,公司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公授信字第罗湖2400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3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5,000.00万元。
(24)2024年06月25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平银前海二综字20240620第01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9,900.00万元。
(25)2024年06月26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字(2024)第13641号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资产池额度最高限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0万元。
(26)2024年7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分别签订编号为HTC442000000ZGDB2024N0YE号、HTC442000000ZGDB2024N0YF号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30,5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29,250.00万元。
(27)2024年8月15日,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ZH的《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25,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24,990.00万元。
(28)2024年8月19日,公司与深圳市中小担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深中小贷(2024)年借字(10245)号的《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6,000.00万,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此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此外公司质押了以下2个发明专利:①一种兼容移动固态硬盘的结构及移动固态硬盘(专利号为 ZL 2019 1 0898738.7);②一种基于 FPGA 的闪存数据采集装置和采集方法(专利号为 ZL 2021 1 1541250.2)。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6,000.00万元。
(29)2024年8月22日、9月20及11月1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编号为HETO00000021的《借款合同》、编号为HETO00000026的《借款合同》及编号为深字2024年贸金031号的《贸易金融授信业务总协议》,授信额度为3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30)2024年7月26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SZ36(融资)20240007号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9,950.00万元。
(31)2024年8月16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4)深银综授额字第001034号的《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1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
(32)2024年10月28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签订了编号为PSBCSZ05-YYT202410290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为9,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8,775.00万元。
(33)2024年12月10日,公司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37的《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20,000.00万元,此笔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授信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于海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线年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遵循了《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确保了广大投资者的相关权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1,770,30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分红48,531,091.80元,资本公积金转增64,708,12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6,478,428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若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不变的原则调整分红总金额、按照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转增股本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对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进行了审议。经审查,2024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为122.89万元,2024年度公司监事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源德(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目前源德(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情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都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由实际控制人李虎、田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别的业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为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相关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的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利于投资者更清晰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实现效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细则》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内容真实可靠,如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其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一2027年)〉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一2027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股东回报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增强股东回报,推动股东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证股东享受公司经营成果,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5-00017号),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0,553,740.48元,未分配利润569,053,657.26元。母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24,954,649.45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237,742,120.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23,774,212.05元,减去2024年内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14,717,955.2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24,204,602.72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769,357,167.85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708,144,477.97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24,204,602.72元。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1,770,30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分红48,531,091.80元,资本公积金转增64,708,12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6,478,42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若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不变的原则调整分红总金额、按照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转增股本数量。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8,531,091.8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84%。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一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8,249,258.36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147,684,038.91元的比例为52.98%,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所处的存储行业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下游应用对存储性能要求不断提升,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需要足够的资金应对价格波动,并采取适当的库存策略,以维持公司经营状况的稳定,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1,799,146.33元、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48%、0%,均低于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50%。
公司将本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持续投入自主研发等核心生产经营活动及未来利润分配需要,为公司后续日常经营提供保障,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5-00017号)。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或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计提与转回抵消后金额)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4,568,349.74元。
本次计提或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2,781,410.60元、其他应收款0.00元。
核销资产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已确认无法收回,公司管理层经谨慎评估,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的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度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481,928.30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94,682.72元,计提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坏账损失49,529.14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度对公司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分析,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92,242,209.5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2,781,410.60元,本次核销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对应的企业经营异常,目前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款项确认无法收回,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456.83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9,456.8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合计278.14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78.14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线年度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叶柏林、独立董事周建国、独立董事曾献君、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2024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72,546,275.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8.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553,740.4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2.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
董事长李虎先生向全体董事汇报了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线年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进展及成果。
三位独立董事均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的相关联的内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