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辅导事例145号:张竣杰等不合法操控计算机信息体系案
刑事/不合法操控计算机信息体系罪/损坏计算机信息体系罪/选用其他技能办法/修正添加数据/木马程序
1.经过植入木马程序的办法,不合法获取网站服务器的操控权限,从而经过细心修正、添加计算机信息体系数据,向相关计算机信息体系上传网页链接代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选用其他技能办法”不合法操控计算机信息体系的行为。
2.经过修正、添加计算机信息体系数据,对该计算机信息体系施行不合法操控,但未形成体系功用实质性损坏或许不能正常运转的,不应当认定为损坏计算机信息体系罪,契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则的,应当认定为不合法操控计算机信息体系罪。
自2017年7月开端,被告人张竣杰、彭小巧、祝东、姜宇豪经事前共谋,为赚取赌博网站广告费用,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市租住的Trillion公寓B幢902室内,相互配合,对存在防护缝隙的方针服务器进行检索、筛查后,向方针服务器植入木马程序(后门程序)来操控,再运用“菜刀”等软件链接该木马程序,获取方针服务器后台阅读、添加、删去、修正等操作权限,将添加了赌博关键字并设置主动跳转功用的静态网页,上传至方针服务器,进步赌博网站广告被搜索引擎射中几率。截止2017年9月底,被告人张竣杰、彭小巧、祝东、姜宇豪链接被植入木马程序的方针服务器合计113台,其间部分网站服务器还被植入了含有赌博关键词的广告网页。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张竣杰、彭小巧、祝东、姜宇豪捕获到案。公诉机关以损坏计算机信息体系罪对四人提起公诉。被告人张竣杰、彭小巧、祝东、姜宇豪及其辩解人在庭审中均对指控的首要现实予以供认;被告人张竣杰、彭小巧、祝东及其辩解人提出,各被告人的行为仅是对方针服务器的侵入或不合法操控,非损坏,应定性为不合法侵入计算机信息体系罪或不合法操控计算机信息体系罪,不构成损坏计算机信息体系罪。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9日作出(2018)苏0106刑初487号刑事判决:一、被告人张竣杰犯不合法操控计算机信息体系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被告人彭小巧犯不合法操控计算机信息体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三、被告人祝东犯不合法操控计算机信息体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四、被告人姜宇豪犯不合法操控计算机信息体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姜宇豪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辩解人恳求对被告人姜宇豪宣告缓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6日作出(2019)苏01刑终768号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收效裁判以为,被告人张竣杰、彭小巧、祝东、姜宇豪一起违背国家规则,对我国境内计算机信息体系施行不合法操控,情节很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不合法操控计算机信息体系罪,且系一起违法。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竣杰、彭小巧、祝东、姜宇豪施行侵略计算机信息体系违法的现实清楚,根据的确、充沛,但以损坏计算机信息体系罪予以指控不妥。经查,被告人张竣杰、彭小巧、祝东、姜宇豪虽对方针服务器的数据施行了修正、添加的侵略行为,但未形成该信息体系功用实质性的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转,也未对该信息体系内有价值的数据来进行添加、修正,其行为不归于损坏计算机信息体系违法中的对计算机信息体系中存储、处理或许传输的数据来进行删去、修正、添加的行为,应认定为不合法操控计算机信息体系罪。部分被告人及辩解人提出相同定性的辩解、辩解定见,予以采用。关于上诉人姜宇豪提出“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及辩解人提出宣告缓刑的辩解定见,经查,该上诉人及其他被告人链接被植入木马程序的方针服务器合计113台,归于情节很严重。一审法院根据本案的违法现实和上诉人的违法情节,对上诉人减轻处分,量刑恰当且与其他被告人的刑期均衡。归纳上诉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所形成的结果及其社会危害性,不宜对上诉人适用缓刑。故对上诉理由及辩解定见,不予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