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2024〕7号)要求,昆明市格外的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作为检验工作成效、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线年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昆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紧紧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全市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772所,在校生137.96万人,专任教师8.93万人,其中:幼儿园1646所,在园幼儿29.05万人;小学706所(不含教学点),在校学生58.74万人;初中207 所,在校学生23.35万人;普通高中148所,在校学生14.6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51所,在校学生12.02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3所,在校学生1312人;专门学校1所,在校学生85人。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一是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对教育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要问题,多次专题研究、现场调研,年内对教育工作批示60余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年内听取、研究教育工作11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全员会议,研究教育工作重要议题。出台党政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学校和县(市)区委书记年度教育工作述职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当好“编外校长”。二是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推动574所公办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昆明市改革做法在教育部官网宣传推广。织密建强党的基层组织,全市中小学校累计创建“云岭先锋·育人红烛”示范学校174所、省级市级示范党支部286个,选树“春城先锋·育人红烛”示范学校100所,完成2174所民办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建入章”修订。三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清廉学校建设系列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昆明市“清廉学校”建设10个专项行动。聚焦教育领域“惠民行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校服采购、中餐管理、教材教辅采购等“吃、穿、用”领域开展“春雨行动”回头看。四是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成立昆明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开设“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昆明市分课堂”,与昆明学院等高校协同建设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研修基地。五是持续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六是健全“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强化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学科课程。加强新教材、新课程研究,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落细,开展内涵丰富的主题活动。2023年创建劳动教育示范学校100所,省、市级研学教育实践基地63个,县、区级研学教育实践基地48个。组织队伍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荣获教育部优秀组织奖。昆明市艺术学校、盘龙区明通小学代表云南省参加首届西部学校音乐周展演,获一等奖。师大附小、新迎二小两名学生在2023年世界跳绳锦标赛获金牌。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滇池度假区实验学校、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昆明市第三中学、昆明市第一中学西山学校、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入选全国首批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和实验校。昆明市第三中学科学教育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五华区龙翔小学《搭建“科学教育+”实践架构 促进学生综合发展》评为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优秀案例。昆明市第一中学西山学校在第38届云南省青少年科学技术创新大赛暨第8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云南省赛)获5金4银5铜。云南师大附中2023年首届数学英才基地班高一年级学生徐子衿,入围丘成桐数学领军计划。七是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昆明市各级各类学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教育引导各族学生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昆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91所,省级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10所,省级民族文化教育基地校2所,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校20所。
(二)认真落实教育法律规章。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2023年,教育投入累计达141.62亿元,较2022年增加0.24亿元,教育系统编制占全市事业编制总量的51.7%。将新建、改扩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考核,推动项目审批、水电供应、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保障等方面优先支持服务教育事业发展。二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就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充分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关爱特殊群体,出台《昆明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是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成立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累计建成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152所,校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78个,中小学心理辅导室722个。7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法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呈贡二小“爱护未来”社工站经验做法得到省委肯定。四是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普及力度。坚持把学校作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2023年,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608所,74个作品获教育部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奖项。在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培养了12名省级普通线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为全市33名不通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普通话培训。五是持续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从全市12所一级一等、一级二等高中,9所优质初中选派优秀骨干教师150人,到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对口帮扶。在主城区优质高中开办面向贫穷的地方、民族地区的“民族班”“阿诗玛班”,84%的学生升入985、211等高等院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学段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安排学生资助资金6.8亿元,惠及56万人次。
(三)推进教育协调发展。一是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新增公办幼儿园67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9%,公办在园幼儿占比提升到34%,快速推进石林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二是开拓特殊教育、专门教育新局面。推动昆明市盲哑学校向学前教育和高中延伸,推进昆明金殿中学“一校两区”建设,东川区专门学校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三是构建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持续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子女零辍学。继续推行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加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存在问题整改,不断缩小区域和校际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累计组建基础教育集团75个,成员校348所,提供优质教育学位40余万个,较2022年新增基础教育集团32个。昆明市入选国家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石林县在全省首批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国家实地核查。四是推进普通高中普及和多样化发展。2023年,高中普及水平稳固提升,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于全国7.24个百分点。省一级普通高中实现县域全覆盖,高考成绩再创新高,郊县区高中教育质量短板逐步补齐。稳步推进高中招生指标到校要求,高中招生指标到校达55%。五是统筹职教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立7个产教融合共同体、3个市域产教联合体;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逐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建设;开展17所中职学校与25所高职学校“3+2”五年制联合办学,推进官渡职中、盘龙职中“3+4”中本贯通试点和旅职中、晋宁中专五年一贯制中高贯通试点。实施“双高计划”,集中力量支持市属高职院校紧贴昆明产业高质量发展创建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设立市属高校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鼓励和支持市属高校招收和培养留学生,吸引南亚东南亚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优秀学生来昆就学,发放奖学金38.80万元,奖励外国留学生52人次。充分的发挥昆明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作用,指导各县区创建“云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学习型社区”,昆明市6门社区教育品牌课程获教育部推介。2023年累计开展社老教育培训1.03万人次,2人获全国“百姓学习之星”,2个项目获全国“终身学习品牌”。六是规范发展民办教育。一直在优化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方式,探索建立民办学校督导和民办学校年检有机整合制度,在减少基层负担的同时持续夯实监督。继续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市县两级累计投入财政资金4.57亿元、统筹编制3186个、考察考核拟聘编外教师1201名,专项用于保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从2021年的19.69%降至7.07%,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达97.2%,课后服务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校外培训全流程监管“会议提醒、书面通报、通知整改、依规处置”四步工作法,入选全国“双减”工作优秀案例。七是强化国防教育。指导各学校创新国防教育形式,广泛开展国防知识、国防技能、国防体育主题演讲等形式丰富的国防教育。组织各学校参加2023年云南省“爱我国防”知识网络竞赛,推荐10所中小学校申报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2023年,119所高中,9所初中开展了军训,高中参训学生71187人,初中参训学生1926人。八是深化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昆明铁道职业学院帮助老挝铁道职业学院培养了首批40名铁路专业教师,建立了专业教学体系,实现“职教出海”,工作成效获得中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肯定。
(四)纵深推进教育改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多次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明显问题。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教育发展大会,并对下步全市教育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推进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出台《昆明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构建“1+8”(1个总计划和8个行动方案)教育发展制度体系。成立落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专班,组织召开云南省教育厅与昆明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会商会议、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调度会暨2023年度“回头看”总结会议,推动任务落地落实。
(五)加强教育保障支撑。一是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2023年,投入6.43亿元,用于59所学校28.80万平方米校舍建设,29所学校10.27万平方米运动场建设,116所学校25.70万平方米校舍维修。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审计察觉缺陷,要求各地各校对照审计指出问题举一反三,落实自纠自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整改工作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挂账式销号,成员单位定期实地核查抽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二是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印发《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办法(试行)》,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深入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数达到符合交流轮岗教师总数10%以上。实行公办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对在岗的职级校长实行差别化职级待遇保障。严格执行教师工资待遇各项政策、标准,足额、及时发放教师工资;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昆明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长效联动机制,依法依规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组织并且开展市直属学校(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招聘教职工60名。在市级预算中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组织教师开展培训。严控进中小学校社会事务事项,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制定印发《昆明市本级对学校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将市本级对学校的督检评考和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减少为2项。对市直属中小学校考核由原来单独考核的10项归并为1项。三是持续提升督导效能。持续开展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石林县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省级督导评估结果为优秀,获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有序组织并且开展学校(幼儿园)办学质量评价,完成“春秋季学期综合督导”“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双减”等专项督导,强化督导结果应用。四是重视教科研机构及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认真落实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教研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市、县、校三级教研机构,按核定编制配齐配足专职教研员,分学科、学段组建兼职教研员队伍。建立和完善教研帮扶机制,加强区域协同教研,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不断的提高数字化教研水平。
(六)持续规范办学行为。一是持续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学。依据法律规定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来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办学自主权。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学校章程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依法治校体制机制。深入推动教体系统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经验做法在《云南信息》推广。二是树立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持续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专项行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2023年,昆明市教育发展形态趋势良好,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逐步的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其他城市相比,与昆明市当好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排头兵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为教育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
下一步,昆明市将继续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补短板、扩优质、惠民生,当好全省教育体育发展排头兵。一是坚定不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二是强化政府职能,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教师待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三是积极构建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发展,提升县域高中教育质量,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持续增加教育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发展。
主办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